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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卡申請

  • 申請對象為依公司法完成登記之公司、分公司;依有限合夥法完成登記之有限合夥、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依商業登記法完成登記之商業。
  • 工商憑證無論卡別,效期皆為自簽發日期(即發卡日期)起算5年,到期後憑證即自動失效。為避免憑證正卡到期無卡可用而影響日常業務處理,工商憑證正卡到期前60天內(日曆天)可再次提出申請,重新申請完成後短期內您將持有2張正卡,直到舊的正卡因效期結束自動失效。